一、公司概况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负责天津市电网规划、建设和运营,供电面积1.19万平方公里,供电服务人口超过1560万。截至2018年底,公司资产总额达到794亿元,年销售电量731亿千瓦时。 公司坚决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和天津市委、市政府决策部署,创新转型、克难攻坚,各项工作取得成效。“十三五”国家电网在津投资643亿元,创新实施“1001工程”,推动天津电网加快向世界一流能源互联网升级,启动建设首批智慧能源小镇。反映公司综合实力的内部对标和业绩考核均位居国网系统“第一方阵”。张黎明获评“时代楷模”“改革先锋”称号。连续13年实施“天津电力心连心工程”,特别是2018年对接“津八条”推出“电十条”,天津电力营商环境指标在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排名全国第4,形成了特色服务品牌。先后荣获全国供电可靠性A级金牌企业、中国工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五星级企业称号,连续五届获评全国文明单位。 二、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(一)信息公开途径及内容 为充分履行供电企业信息公开义务,主动承担社会责任,更好地保障广大电力客户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公司通过门户网站、95598网站、营业厅公开栏、电子显示屏、便民资料手册等媒介向广大电力客户公开了企业基本情况、办理用电业务的程序及时限、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、供电质量及“两率”情况、停限电有关信息、供电法规及相关规定、服务承诺及投诉电话等内容。 (二)信息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,公司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公开。 (三)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公司公开电力信息3621条,其中:企业基本情况3条,法律法规及用电常识30条,服务信息703条,停电信息2885条。 三、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公司在门户网站“信息公开”专栏中公开了申请公开信息的流程和途径,并在网站上发布了《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信息公开申请表》供申请人下载使用,设置了受理机构受理公开信息的申请。 2018年度公司未接到信息公开的有关申请。 四、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司已公开承诺不对申请信息公开的客户收取费用,2018年未收费。 五、因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申请复议、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公司未发生信息公开申请复议、提起诉讼的情况。 六、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公司开展了信息公开自查工作,按照国家能源局相关要求,检查信息公开的准确性、及时性和有效性。公司在门户首页公布了12398监管热线并建立了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12398热线专栏的链接,并主动公开国家能源局发布的12398情况通报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部分电力规章制度的更新不够及时,公司已安排专人收集、整理相关信息,并安排及时更新信息。